系统提供相同收货地址及收货人的订单合并发货的功能。每次处理业务时,系统会在所有未发货的订单(未在系统中标记发货状态的订单)中查找是否有需要合并的订单,如果有,“有可以合并的订单”属性页就会自动显示出来,同时列示出需要合并的订单记录,你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是否需要合并发货。窗口如下:
选择表格中要合并的记录,点击工具栏“合并”按钮即可以完成合并,订单合并后生成一个新的订单,包括合并前订单的商品,费用合在一起,合并后的记录在派单属性页中,重新派单。系统同时提供查看合并前的订单的功能,在派单窗口中,看下面窗口:
点击红色圆圈中的“+”号,好可查看合并前的订单记录。